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很多追求精致的姑娘
都心甘情愿为“美丽”买单
爱美的虞女士
被某化妆品店推荐“干细胞”医美产品
注射后出现异常增生
同时发现该化妆品店
无该项医美资质
虞女士遂将对方告上法庭
近日
鼓楼法院审结该案
判决该化妆品店
按照服务价格三倍赔偿虞女士损失
2020年5月,虞某经人推荐到某化妆品店接受美容服务,某化妆品店向虞某推荐一款“干细胞”注射医美产品。
该产品可达到填充脸部泪沟、苹果肌效果,安全可靠。
看了商家提供的效果图后
虞某决定尝试
当日即在某化妆品店内接受了该医美服务
其后因未达到预期效果
虞某经商家建议
又多次到店补打“干细胞”
共计花费1.9万元
注射“干细胞”后,虞某脸部出现肿大等不适,经医院检查面部出现高低不均的增生现象。虞某与某化妆品店协商未果,遂诉至鼓楼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化妆品店系提供生活美容服务的经营者,虞某因生活美容需要接受服务,属于消费者,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案涉“干细胞”美容服务系通过在脸部注射方式进行,属于医疗美容服务的范畴。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本案中,某化妆品店在未取得相关资质情况下,仍然向虞某推销并提供医美服务,对消费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意思表示,构成欺诈,鼓楼法院判决某化妆品公司按照服务价格三倍赔偿虞某损失5.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越来越多女性消费者选择医疗美容服务,以达到美化面容提升形象的目的。然而,随着医美行业的发展,部分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的商家也开始提供医美服务。无资质医美不仅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更可能导致毁坏面容、影响健康等不可逆的严重后果。消费者应尽量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并有权要求商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从事美容服务的商家亦应当诚信经营,主动向消费者公开资质情况,严格区分医疗美容与普通美容项目,不提供无资质项目服务,减少纠纷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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